营造公平公正法治营商环境,保障中小企业建康发展

文/王婷婷 

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

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


要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规则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,通过业务督导和评估审查,全面梳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,加快清理不合理的行业准入、资质标准和产业补贴,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公平条件。

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发展的土壤,也是区域高质量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保证,而法治恰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近年来,重庆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,尤其注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,先后出台了《重庆市2021年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》《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》等,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了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良好环境。但是,当前中小企业作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源泉和中坚力量,其发展仍面临着产权保护不完善、公平竞争不充分、信用体系不完善、政商关系不清晰等问题,亟需我市持续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,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发展。

要织好法治“防护网”,夯实平等保护的权利环境。平等保护是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石。要落实中小企业的公平待遇,应当树立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意识,使它们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和同等受到法律保护。一是坚持平等保护法治原则,健全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障机制。产权内容完备、利益保护充分,是中小企业持续参与竞争、积极创新创造的重要基础。《民法典》第206条规定,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,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。我们要对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,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,全面保障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、合法权利和正当利益。二是完善平等保护执法措施,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。中小企业具有“专精特新”的特征,在知识产权研发和运用方面具有显著优势,但也存在容易遭受知识产权损害的风险。为强化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,应当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,完善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,为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提供更多法律保障。三是落实平等保护司法理念,严惩阻碍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。要依法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企业家的司法保护力度,对于侵害中小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,应当依法坚决予以制裁。

要托好法治“公平秤”,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。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“压舱石”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,我市应不断改进影响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,确保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。一是完善中小企业市场准入制度。要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进一步精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,不得额外对中小企业设置准入条件。同时应完善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,确保凡负面清单以外的中小企业,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相关市场。二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。要坚持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并重规则,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,通过业务督导和评估审查,全面梳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典型问题,加快清理不合理的行业准入、资质标准和产业补贴,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公平条件。三是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新型竞争。要持续规制垄断和不正当竞争,同时增强《反垄断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的回应性,结合数字经济、互联网经济下出现的零边际成本、网络效应、跨界竞争和动态创新等特征,改进垄断行为的市场界定和共谋认定方法,确保中小企业公平地参与新型市场竞争。

要管好法治“信用箱”,营造公平公正的融资环境。中小企业生产规模小、生存周期短、抗风险能力弱,一旦资金链衔接不畅将直接面临停产甚至破产的风险。要解决中小企业的实质融资困境,亟需加强金融财税和信用法制建设,为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流动性资金支持。一是畅通中小企业发展融资的政策渠道。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主体作用,创新融资方法、拓展融资途径,加大“信易贷”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信用融资产品推广力度,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投放,并适当放宽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考核指标要求。二是严格落实中小企业税收优惠制度。要根据国家“减税降费”政策要求,改进中小企业认定标准,加大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,及对小微企业、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的优惠力度,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作用。三是妥善管控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风险。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征信制度,细化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标准,实行针对性、多元化的信用评级模式,推进供应链金融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防范,有效修复市场信任断裂。

要划好法治“边界线”,营造亲清有度的政商环境。为确保中小企业心无旁骛地参与市场经营,应当运用法治手段划定政府介入市场的边界,重塑亲清有度的政商环境。一是加强政府权力制约。政府在重点项目审批、土地规划、工程建设等涉及重大利益的环节,应当坚持公开透明,以公开促公正,以透明保廉洁,使权力在法治的轨道内有序运行,消除制约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经营的信息壁垒和体制障碍。二是优化政府服务保障。政府要不断转变管理观念、提升服务水平,坚持从发展角度、企业角度、群众角度出发,多措并举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困难,做到主动服务不推诿、协调服务不扯皮、高效服务不拖拉、廉洁服务不设卡,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。三是充分激发市场法律服务功能。牢固树立依法解决市场发展问题的思维,不断健全中小企业“法律服务代理”机制,组建面向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团队,为政商矛盾化解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,努力实现政府依法管理与企业依法运营的双赢局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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